girl who played with fire.jpg 

 

若說《龍紋身的女孩》是替記者「布隆維斯特」量身訂作,《玩火的女孩》可視為駭客「莎蘭德」的童年傳記。延續前作時間與角色,同時圍繞著首集的精神──以「憎很女人的男人」為主的情節,延伸至主角之一的莎蘭德身上。

續集中,解開了《龍》中預留的伏筆,但也丟出更多待解的人名﹙特別是與莎蘭德有關的﹚;末章更直接了當地放了等同於「未完待續」的尾段,彷彿跟讀者說道:別走,後頭更精彩!

◇◇◆◆歡迎來到真實的瑞典◆◆◇◇

然此刻我已無福消受,五百多頁的文字轟炸搞得我暈頭轉向,得靠二次閱讀,方能搞懂事件的來龍去脈。

重起頭,重點閱覽,總算知道「瑣碎」的惱人描述為何:

[1]角色數量與人名的類似性:

每個單位裡,至少都有五位以上要緊或非關鍵的人物︰「千禧年」、「米爾頓保全」、「郡警局」,嫌疑犯方面同樣有一定的數量。

棘手的問題是,人名的翻譯導致某些字重複出現,「特」、「森」、「壯」……顯然是音譯緣故,但直讓我眼花撩亂。

[2]地名街道的詳細敘述︰

這更是一大困擾處。誰經過這裡,繞到那處,通往何方,作者史迪格‧拉森不放過任何細節。不僅是瑞典,其他國家也有稍加著墨。

除了道路,島的量不在其下,索德毛姆島、萊梅斯島、布利德島、利里葉島……讓我有種「瑞典是由眾多小島組成的國家」的錯覺。

咖啡館大概是最常出現的店面,赫頓咖啡館、布隆柏咖啡館、阿弗尼咖啡館、肉桂咖啡館,僅列一二。

依然有音譯而造成的混亂,甚至一度產生將地名視為人名的謬誤﹙如「林雪平」﹚

[3]購物、裝潢的零零總總︰

前作已有這樣的情況,《玩》中更為詳盡,特別是裝飾莎蘭德新家部分。買了什麼樣的家具、做了什麼樣的擺飾……

最不可思議的,日常用品的項目全列了出來,瑣碎到簡直如記帳的寫法,日記般的寫下買了什麼樣的清潔用品、食材、衣物,拉哩拉渣扯了一堆。

原先看得十分不耐,存有更多的不解;不知不覺地,漸瞭解了作者拉森的用意:他正是將瑞典的「真實生活」介紹給國內國外的讀者,所以才列出了物品的品牌、賣場的名稱;若實地造訪,發現買到的東西恰巧與書中的品名不謀而合,也並非奇特之事了。

[4]角色的背景描寫:

前作的導讀中曾提到,拉森會將每個角色的背景提出介紹一番──大都以「職業」、「經歷」作為輔助──包括配角群,除了不使之成為作者筆下跑龍套的人物,也是為了使之更真實──簡而言之,以其背景瞭解此人,而非主角觀點的片面之詞。

但這些背景絕非發展的關鍵所在,跳過這些不讀也不會有所影響。人物的性格大都仍仰賴「形容詞」,而非名詞性質的「職業」。

扣除前述四項的「煩擾」,閱讀的步伐顯然增快不少。

◇◇◆◆觸「法」邊緣的遊走──情愛間的嬉戲◆◆◇◇

拉森描述了不少成年人對於「伴侶」,或更廣泛地說,「情愛」的觀點,涵蓋了同性間的,介入結褵夫婦間的,年齡差異不小的,甚稍稍地觸及未成年的,以其交易買賣的。

作者大都以稀鬆平常的語氣看待「兩情相悅」部分,也引進了世俗的偏見與嘲諷﹙法斯特最為明顯﹚,但更多存在的是包容﹙也許存在某種程度的「避而不談」──如布隆維斯特與布蘭德間不曾談過彼此間的私生活﹚

惟獨被脅迫的「情愛」,拉森對此惡舉大肆撻伐──這即是本書所探討的重點所在︰嫖妓交易。此交易並非「你情我願」式的一手交錢,一手交貨,而是以強硬、騙取的手段,僅使雄性的一方得到歡愉,女性則全然處在委屈、痛楚的羞辱之中。

一向給人幸福印象的瑞典,經拉森的揭露,原來逐漸康復的瘡疤下,竟有擴增的膿包蟄伏著。如此帶來的驚訝程度,不亞於涉及相似題材的電影《即刻救援》,自以為「外國月亮比較圓」的夢幻想像自此破滅。

近乎寫實的描述﹙或根本屬實﹚,確會喚起人們重視此議題的意識──我想這正是拉森最根本的用意,以文字激起人心的悲憫關懷,敘述種種被人們漠視的社會事件。

但就如我前述所提,《玩火的女孩》僅是解到一半的數學題,後半的解題就看《直搗蜂窩的女孩》如何破解了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anlkael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