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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對詹姆士.龐德﹙James Bond﹚的印象全靠皮爾斯.布洛斯南﹙Pierce Brosnan﹚的表現而來:風流倜儻,說話風趣,周圍不時有女郎貼近,用起高科技設備來耀眼迷人,還帶有一點從容不迫的紳士味。

換成丹尼爾.克雷格﹙Daniel Craig﹚的「硬漢」風格,身手俐落,少假以武器以示攻擊,與布洛斯南迥然不同,剎時間不能適應。

日前趁書價優惠之際,購了幾本小說,《金手指》﹙Goldfinger﹚列於其中。讀了半晌,赫然發覺,原著伊恩.佛萊明﹙Ian Fleming﹚筆下的中校龐德跟上述兩名演員的詮釋大不相同阿。

◇◇◆◆伊恩.佛萊明的生平簡述[1]◆◆◇◇

一再細讀﹙讀了兩遍﹚,「相見恨晚」的感觸不斷浮現。閱畢,立即網上搜尋,竟只找著另一本翻譯書︰你只能活兩次﹙You Only Live Twice﹚,不禁感到可惜及納悶:

自第一本龐德小說「Casino Royale」於1953年出版,前後共有12本小說外加九個短篇故事,目前全球銷售總數量已逾一億冊:如此龐大的售量,中譯本卻寥寥無幾?

佛萊明曾服役一段時間。適逢二戰時期,他被徵召入英國皇家海軍﹙Royal Navy﹚,服役至直到海軍中校﹙Commmander﹚退伍;期間提出許多助益戰事的計畫﹙雖有些束之高閣﹚,立下不少彪功。

這些經歷給了他不少靈感,於是乎,龐德小說便誕生了。

遺憾的是,菸癮與酒癮的影響,1964年兒子12歲生日當天,佛萊明因心臟病離世;11年後,兒子則以藥劑過量離開世間,令人不勝唏噓。

雖然佛萊明因病離去,但龐德小說於其家人應允之下,由其他作家交棒下去,如金斯利.艾米斯﹙Kingsley Amis﹚、約翰.賈德勒﹙John Gardner﹚、Raymond Benson、Sebastian Faulks等,布洛斯南的四部龐德電影,除了《黃金眼》是賈德勒的作品,其餘皆是Benson的版本。

◇◇◆◆龐德:佛萊明的寫照◆◆◇◇

讀了《金手指》後,才知曉龐德的職位──與佛萊明相同──海軍中校﹙第六章﹚

對於菸酒很有品味。常見的是威士忌、伏特加,後者是他於本書品嘗較多的酒類﹙與金手指的對談,他提到伏特加有用活性碳過濾,毒性較弱﹚;討厭喝茶,認為跟泥水無別,還斷言茶葉即是使英國沒落的因素之一﹙第五章﹚

身手不錯﹙第一章﹚,知道五種一招致命的方法,曾計劃書寫《存活下去》,教導情報員的搏擊書;知道「停止呼吸自絕法」﹙但印象中現實不可行﹚

擅長打高爾夫﹙還花了兩章描述﹚,十幾歲時便打過球,平揮桿法,差點九。﹙我對高爾夫無研究,照寫無誤﹚

車款頗有研究──不過所用為公務車,本書所開為奧斯頓DBIII,軍鑑灰。

牌技疑似不錯﹙本書沒玩到牌﹚,能發覺對方是否出老千。

並非有錢人,一年薪水約莫四千兩百美元﹙第三章﹚──富有者如商人杜邦,除了行頭打扮,舉止如不使用長褲的後口袋﹙這點倒是令人玩味﹚

雖然書對於龐德的描述與電影有所不同,但尚有幾項落差不大,其中最明顯的是:他的周圍真的不乏女人阿﹙本書有三人﹚!

◇◇◆◆情報單位◆◆◇◇

本書也稍加讓我知悉了龐德待的單位︰秘密情報局。他屬於「00」部門﹙至本書為止已六年﹚;代號「00」開頭的情報員,任務有需要時可取他人性命,但僅為少數人﹙編制三人,008是二號殺手﹚。

總部在倫敦,各地皆有分站;有眾多部門,如資料部有面孔辨識系統,就像警局辦案用的「素描」手法,只不過用現有資源,以投影方式拼湊。

龐德對外聲稱單位為「全球貿易」,須說出關鍵字,才會知道是自己人;另外,M是龐德的上司﹙而且是男性!﹚,有任務時要定期向他報告近況。

頭號敵人是「蘇聯復仇暗殺恐怖間諜組織」﹙簡寫SMERSH﹚,間諜獵殺部隊的最高組織。

◇◇◆◆《金手指》的「常識」◆◆◇◇

書中除了對「高爾夫球」的場地與打法詳加描述外,「紙牌遊戲」與「黃金流動」亦多加著墨。

卡納斯塔﹙Canasta﹚[2]

略提了 Gin 以及 Oklahoma,重點放在「卡納斯塔」。

1940初期阿根廷人設計的紙牌遊戲,於南美洲蔚為風行,1950年傳入美國,引發一陣熱潮;1959年出版的《金手指》,正是處在「卡納斯塔熱」的年代。

遊戲終了以記分制計算牌分,因最小單位為5分,尚有特別分,很容易就到千分以上,也難怪杜邦先生會輸這麼多了。

黃金

佛萊明以極大篇幅描寫黃金的採收,流動與囤積貯存,提及些化學反應,如溶解、還原﹙講到還原的粉末顏色為棕色──奈米尺度的金粒子為紅色,說不定佛萊明對化學也有研究!﹚。

黃金的累積從各當鋪收購而來,聚沙成塔而成的量不容小覷﹙想想今日的回收工業,不也從事再利用的事業﹚,也說起了各國兌換黃金的金額不同。

除此之外,也提到了人體塗漆的危險性──毛細孔無法呼吸,最後終將窒息﹙藝人康康曾因全身塗漆而住院﹚

即是,讀完《金手指》,便會有概括性的黃金知識,甚可勾起學子對於化學﹙自然是黃金﹚的興趣。

◇◇◆◆擬真性◆◆◇◇

《金手指》並非全然天馬行空的小說,事件的可行程度頗高──原因無它,因為是建立在「現實世界」,且能知悉當時﹙1959年左右﹚到底有什麼事情發生,如:

[1]深海採礦﹙Deep sea mining﹚[3]:

海底採油原比採礦來的早﹙19世紀中葉便在北海開採﹚,深海採礦的概念1960年後才有﹙雖然並不成功﹚

[2]地名的敘述:

包含了聞名的卡納維爾角[4]──太空梭主發射地之一﹙書以「週際飛彈發射失敗」提到此地﹚,以及諾克斯堡[5](Fort Knox)──固若金湯的黃金金庫﹙書中主事件舞台﹚

[3]「荷馬」──無線電追蹤裝置

無線電通信設備是19世紀末的發明產物,我想這項「高科技」產品於當時出現,應十分合理。

◇◇◆◆關於「金手指」[6]◆◆◇◇

故事分成三大章節表述,以角色金手指的自創名言做分割:一次是「偶然」,兩次是「巧合」,三次就成了「惡意敵對」﹙Once is happenstance. Twice is coincidence. The third time it's enemy action﹚﹙雖然他說是芝加哥俗話,但有人指出可能與原出處完全相同﹚[7]

說到金手指,據維基百科指出,名字是佛萊明為了「紀念」他的鄰居Erno Goldfinger──一名建築師,可佛萊明不怎麼喜歡他的設計;角色職業的藍本則是借了「金礦大王」Charles W. Engelhard, Jr而來。

他的邪惡程度可是被大大「推舉」﹙皆是電影版本﹚,2003年美國電影協會﹙American Film Institute,AFI﹚票選他為過去一百年來電影中第49大惡人﹙第一名是《沉默的羔羊》的漢尼拔﹚;imdb的某次票選龐德的最大敵手,金手指也榮登之冠。

除了對「金」的欲望若無止境,金手指尚給人「愛創名言」的印象,通常是關於錢方面,如「金錢是最好的裹屍布」﹙Money is an effective winding sheet.﹚,或是「讓財產翻兩翻最安全的作法,就是把鈔票對折兩次然後再放進自己的口袋」﹙The safest way to double your money is to fold it twice and put it in your pocket.﹚

名如其人﹙「金」手指──彷彿具有點石成金的超能力!﹚,無怪乎,他是全世界最有錢的傢伙!

參考來源:

[1]伊恩˙佛萊明

[2]卡納斯塔

[3]深海採礦

[4]卡納維爾角

[5]諾克斯堡諾克斯堡2

[6]金手指1

[7]金手指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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