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名昭彰的查爾斯鎮,竊盜,搶劫,毒品,集淵藪於一身之穢地,正是故事的四個主人翁成長的背景。四名竊盜王子,可不是現代羅賓漢,純粹為己而存,動手,動腦,各司其職,縝密經營,小心行事。
直到某一女性動搖麥克的鐵石心腸。他自以為的計畫,全是私心所致,將過去的朋友步步地導入不歸之路。
於是,我伴隨麥克道格雷的步伐,走了四個月之久。足足兩趟。
萬惡的竊盜城
查爾斯鎮是否存在?是的,確實有此地,就在波士頓境內。序章已提及一二:碉堡山之戰(Battle of Bunker Hill)的主要戰地。1860年後,大批的愛爾蘭人移居至此,所以此區保留了相當大量的愛爾蘭文化。1960年代,政府打算進行都更計畫,不過被大部分居民反對而作罷。60年代至90年代,此地因愛爾蘭黑幫而聞名;不過後期中產階級與中上流階級的家庭遷居於此,「壞名聲」逐漸被淡化。
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Charlestown_Boston
道格雷就在這樣的鎮上生存。
環境肯定會影響一個人的成長(否則孟母為何三遷?),道格雷曾也是個天真的孩子,但自小母親出走,父親以犯罪維生,耳濡目染下,他亦步入老爸的後塵,彷彿這是條必經之路。
脫離這個都市,他不是沒有想像,但就是沒有動力。為何要逃離?又能走去哪?
美色永遠是轉折點。
道格雷的自我救贖
過去我會把無限的憐憫心放在主角上,即便她/他犯下的是滔天大罪,我也總認為是情有可原──但道格雷的混蛋性格(原諒我這麼說),自以為是的作風,我難以認同,屢屢擱書,不悅續讀。
可不是?明明自己是加害人,還想要裝做英雄式的,悄悄接觸克萊兒;想把自己塑造成白馬王子,與她不期而遇,來場浪漫的邂逅,然而這種我在暗,她在明的相處模式,儼然就是個偷窺者,雙面人。
他就是將克萊兒當作逃離查爾斯城的管道,自以為豪爽地買了貴重物品,還於花園裡埋下自以為的大禮,最後還打算一賭運氣,看她是否能盡釋前嫌,不究過往,喔老天,完全沒有顧慮克萊兒的感受,若她真的接受,我還真不曉得這感情路該如何走下去。
所以老實說,當傑姆意外發現道格雷偷偷與克萊兒約會時,我忍不住叫了聲好。雖然傑姆恣意行事,但我更愛他的坦白,勝過道格雷的偽善。
看不見的終點
除非是俠盜小說(羅賓漢),除非是浪漫喜劇(《終極土匪》,《瞞天過海》等),否則以竊以盜為生的設定,主角的結局,不會太樂觀。《竊》的四人,將走向什麼樣的終章,是英雄走法?還是莽夫闖關?是我深盼欲見的。
四人步入最後的大舞台,躍躍欲試,孤注一擲,或是回心轉意,全透露於眼前四人的幻影。看著麥克雷的心理戰,我不禁捫心自問,是否該給他們一次重生的機會?在我諸多的內心小劇場中,這點從未浮現。籌劃犯罪,對四人而言,如同戒不了的癮;這回收山,下回就想尋更具挑戰的樂子,試試自己的極限,怎可能就此打住?
於是,失控的計畫宛如將第五十二章的文字徹底染紅,耳邊不時傳來震耳的槍響。從球場延續至花店,麥克雷於竊盜城中,徹底地大鬧一番,以自己的性命作為代價,將罪惡的根源一次根除。
作者刻意將事件的開頭擺在末章︰「結束的開始」,與事件的結尾有著強烈對比;也許就是這樣的安排,更能傳達出「若當時能打住,可能就有不同結局」的遺憾感。
閱後雜想:讀西洋犯罪小說有感
漸漸能掌控自己讀書的偏好了。原以為來者不拒,然而遇到犯罪型的西洋小說時,會變得不甚耐煩;若是日本的推理小說,卻能讓我無法抗拒地翻頁(目前最誇張的,是《異人們的館》,我那夜未眠,只想趕快知道真相如何!)
不只是《竊盜城》,同樣問題也發生於《千禧年系列》上。我想,我是被好萊塢電影慣壞了,影像的節奏之快,讓我能夠沉溺於「快感」中;但書中文字,除了會添加自省的思緒,還有該地區的用語環境,不時會使我抽離。還有最困難的,就是人名,地名等音譯之由,時而名字弄混,影響讀字順度。但日本推理小說,放入的字都是重點精華,沒有太多會讓人分心的情緒,如東野圭吾的小說。
所以當閱讀西洋犯罪小說──尤其超過三百頁者──若前一百頁就花了一個月的時間閱讀(閒書時間:睡前),後續就變成「翻書」,大致瀏覽一番,想趕緊知道結局。第二遍才會仔細詳讀,也才能將重心放在主人翁的性格上。
《竊盜城》也是如此。第一次閱讀時,只覺得為什麼班艾佛列克會想改編此片;但第二次的觀感就不同:將心思放在麥克的現實無奈上後,不知不覺中,他那份想掙脫的情感就爬上我身了。
書籍資訊 | |
書籍名稱:竊盜城 作者:查克霍根(Chuck Hogan) 出版年分:2004 出版社:馬可孛羅文化出版 ISBN:978-986-120-868-1 定價:399N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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